特別是投資型保單,很容易遭不肖業務員美化,讓人一步步掉入陷阱。「任何金融商品,只要誇大、不合理的投資報酬率,請務必查證清楚,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只要號稱高報酬,就一定隱藏高風險,需特別注意,千萬別因貪圖小利而損失本金。」吳鴻麟強調。
尤其過去類似這樣的金融詐騙,客戶以為金融機構至少會理賠,但案件發展常不如預期。「最常見的情況是客戶與理專(保險業務員)感情要好,客戶的財產到底是被侵佔,還是私人借貸很難認定。在法律攻防上,被告甚至會主張沒有侵占,只是私人借貸;沒說不還,只是現在還不出來。」律師張義群表示,一旦如此,受害人當下真的會欲哭無淚。
張義群解釋,「私人借貸不屬於執行公司業務範圍,在此情況下,私人糾紛怎麼可能讓銀行(保險公司)負連帶責任、連帶賠償?」因此,以為可向金融機構要求賠付,這想法可能大錯特錯。
另外他提醒,像存摺、印鑑有無交給理專(保險業務員),這點尤其關鍵。若真鬧上法院,「客戶行為」將是法官裁奪的重要參考;若金融機構提出,事前監管並無違反主管機關規定,客戶自願蓋空白文件、無定期刷摺習慣,到頭來被虧空的財產很可能一毛都拿不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