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新大學財金系副教授郭迺鋒解釋,金融業要進行防弊,必須仔細研究過去案件所透露出的行為軌跡,再從中歸納犯罪樣態。例如:理專擁有數10家銀行帳戶、數10隻手機或行動裝置,且與客戶之間有異常資金往來,或曾有私下借貸行為,曾代客投資操作,都是可能的高風險族群。
他表示,銀行理專或保險業務員、經紀人監守自盜最大癥結點,在「雙邊資訊不對稱」,也就是銀行、保險公司主管不清楚客戶身心及財務狀況,但理專、業務員卻非常熟稔客戶的一切、及銀行或保險公司規範與作業程序。
「當理專(保險業務員)掌握所有資訊,就能在不被銀行(保險公司)發現的情況下,對客戶資產進行五鬼搬運;尤其當客戶健康狀況急轉直下、或理專面臨財務壓力時就容易起歹念。」郭迺鋒強調,主管機關應主導金融業建立案例共享平台,銀行(保險公司)不用怕「家醜外揚」,盡可能將已發生過的弊案資訊、行為模組上傳分享,達到預警防弊效果。
郭迺鋒認為,客戶往來金額6000萬元以上、理專(保險業務員)服務超過7年以上,且客戶長期處於病痛,最容易成為不肖業務員下手目標;「業務員服務年資越久,客戶的信任感就越深,資產被挪用的可能性也越高;要有效預防行為風險,就必須大量盤點過去案例,避免受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