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於信義房屋要求永慶不得用《黑心信義還我錢來》字樣來澄清,但該字眼之緣由,是第三人指控信義房屋交易糾紛,為可受公評之事,涉及人民言論自由,法院駁回信義房屋此一要求。
該起糾紛起因於2017年,當時臉書上出現《黑心信義,還我錢來》粉絲專頁,刻意攻擊信義房屋,信義子公司信義全球公司的員工看不下去,在臉書影射是永慶房屋在背後指使成立《黑心信義,還我錢來》粉絲專頁,永慶房屋見此影射,嚴重影響其商譽,怒告信義全球員工及信義全球需負連帶賠償責任。
該案歷經三審,最高法院最終判處永慶敗訴確定,理由信義全球員工雖然在臉書表示:「做此專頁的人反串的很用心,但臉書的演算法還是出賣了你,哈哈」,圈選「永慶幸福同學會」,並註記「秒懂」,另一信義全球員工則在該臉書專頁留言:「小編根本是永慶的員工…硬要組一個黑心信義…」
法官認為,該員工講的是「永慶幸福同學會」粉絲專頁,難認為有影射永慶房屋在背後指使,至於另一員工所說:「小編根本是永慶的員工…硬要組一個黑心信義…」因曾有媒體報導,永慶旗下好房網曾撰文攻擊信義房屋,所以該評論雖然不能證明其為真正,但有相當理由確信其為真,並非刻意虛捏事實。
該判決之後,永慶便在各大平台刊登澄清廣告,強調「黑心信義還我錢來粉絲團與永慶無關」,信義房屋認永慶澄清廣告比例失衡,尤其路邊廣告看板「黑心信義還我錢來」字體加粗加大,「粉絲團與永慶無關」字樣反而細小,有藉澄清夾帶誣衊信義之嫌,所以訴請法院移除所有澄清廣告。
對此,士林地方法院及新北地方法院曾於民國111年5月11日及5月31日駁回信義房屋之主張,並認定網路上存有因誤解而傳播之流言,且直到111年1月間仍見有網友類似留言,永慶房屋有持續澄清之必要,且該廣告用意在維護永慶房屋商譽,並無使「信義」等同「黑心」之印象植入消費者之情形。反之,如准予處分,將使永慶房屋無從藉由刊登廣告主動澄清、維護商譽,亦無法保障商業上真實之言論。
至於台北地檢署偵辦信義房屋提告上述廣告招牌涉嫌妨害名譽一案,已做出不起訴處分,並認定:信義房屋曾對《黑心信義還我錢來》粉絲團之管理人提告,地檢署已做出不起訴處分。地檢署認為刊登廣告所載文字意義主要澄清流言,是永慶房屋為澄清相關誤解、提升消費者之信任所為,並無涉及妨害名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