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分局調查,8月19日晚間11時左右,行政組陳姓警員與民生派出所張姓警員,在下班後與王姓機車老闆、夏姓、何姓友人等5人至轄內民權西路一家地下室歌美歌坊餐敘,走進店內櫃台有1位小姐服務,其餘是開放空間,每人消費300元。
大同分局指出,王男看見隔壁桌客人是他的王姓前妻、曹姓男友人和小姨子夫妻等人,他上前要找王姓前妻說話,但是因為王男之前跟陳張2警報怨前妻和他離婚的事情,雙方到現在還很不愉快,因此他要去找前妻理論,陳張2員勸阻,因此他們陪王等餐敘到20日凌晨2點許,陳張2員和王男等5人結帳離去。
大同分局指出,陳張2員與王男等人分開後各自回家,不料2點50分許王男又找來顏姓友人返回歌坊,與王女及曹男發生爭吵,衝突中造成王女及曹男受傷,3點10許,王女及曹男現場報案並提告傷害,寧夏派出所受理,並傳喚王到案說明。問訊後大同分局已雙方互控傷害罪送辦。
昨天深夜,被打傷的曹姓男子上爆料的社群「靠北police」留言表示,爆料人的資訊錯誤,衝突發生時沒有警員在現場,發生地點是一家單純的卡拉OK歌坊,沒女坐檯陪酒,純粹是爆料者資訊錯誤,因此導致描述錯誤,並希望為大同警澄清沒有涉足不正當場所。
前天「靠北police」社群有網友爆料,大同分局警員喝花酒打人,還涉足不正當場所,但至今都未遭到懲處,也無職務調動,內勤組是無法無天,還是另又後台,這樣對地起外勤辛苦同仁?請警察局長查辦,還市民一個公道」如未依規定辦理將持續爆料!此爆料經督察人員調查是一個烏龍爆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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