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交易熱絡,動輒上千萬元,早就受詐騙集團覬覦,詐團更鎖定未向銀行「設定抵押」的房產,分頭扮演各種角色詐屋騙財,整個過程還都有司法程序保護,被害人只能徒呼負負。
支票跳票 房產淪法拍
本刊接獲爆料,有「帝寶貴婦」之稱的前大有巴士大股東林富慧(已改名為林芯慧),2014年出獄後銷聲匿跡多年,近來又捲入一宗林口透天別墅詐騙案,遭控涉及洗錢罪,正由台北地檢署擴大偵辦中。
一名擔任口罩國家隊企業負責人的蕭姓屋主,近日向台北地檢署提告,指他名下位於新北市林口區占地近百坪的3樓半別墅及3個車位,市值二千多萬元,2019年6月在家人引介下,由古姓油品商人出面洽商購屋,雙方約定以2,200萬元成交,他收下1,700萬元支票後交出權狀及印鑑證明等過戶資料,沒想到支票竟跳票,一毛錢都沒拿到。
離譜的是,蕭姓屋主發現,他交出豪宅權狀隔月,房子即被賣給第三人范姓男子,再由范男以此屋透過代書向金主抵押貸款1,500萬元,後因無力還金主款項,房子在2020年5月遭新北地院裁准強制執行,蕭姓屋主賣屋不僅分文未得,房子還被過戶到別人名下遭法拍,他追查發現,其中三百餘萬元款項,流向帝寶貴婦林富慧的親人相關帳戶。
為此,蕭姓屋主不斷透過LINE向古姓油商交涉,古卻回訊息向他拜年,還傳給他多張帶著林富慧到日本遊玩的親暱照片炫耀,讓他氣得牙癢癢。蕭姓屋主認為,古姓油商與林富慧交情匪淺,交易過程又有數百萬元金流與林富慧有關,認定2人是向他詐屋的共犯,已經對古、林提告,林富慧出庭強調未涉不法,金流是彼此的借貸還款。
60歲的林富慧來自台中,會計出身的她憑著交際手腕,搖身一變成貴婦,曾被控利用彩色印表機偽造面額澳幣50萬元的匯票,到澳洲皇冠賭場兌換現金而被國際刑警通緝。
司法程序 成詐騙助攻
後來,她又涉嫌假造大有巴士的12億元債權吃上官司潛逃,8年前遭調查局從泰國押解回台歸案,被判刑1年10月定讞;她原本入住的帝寶豪宅則遭法拍,由房產大戶劉媽媽買走,但林富慧拒點交,雙方鬧出搶房大戰,當時還有黑衣人進到帝寶,登上媒體版面。
林富慧與古姓油商遭控的詐屋案,與許多檢警偵辦及各法院審理中的不動產詐騙手法,幾乎如出一轍,歹徒已不再像以往直接拿錢走人,而是透過代書、金主、公證人,以借貸、抵押等程序,先將被害人名下的不動產過戶給第三人,並向金主貸款套現,最後房子淪為法院法拍。在司法程序的保護傘下,詐騙集團拿走錢,金主、代書也大都能全身而退,被害人只能透過司法程序討回房產,但法院見解不一,許多被害人打完冗長官司,仍是無力回天。
高等檢察署在檢察長張斗輝上任後,組成打詐國家隊,指揮全國檢警雷厲風行查辦電信及網路詐騙,對新興的不動產詐騙也全力偵辦。其中,天道盟聯正會嫌犯劉伊峯等人組成的不動產詐騙集團,先由上游詐騙集團以傳統的假冒檢警方式,以被害人涉入洗錢或帳戶遭盜用等理由,要被害人交出家中的現金等財物,將現金騙光後,即以簽約代管或投資靈骨塔等話術,誘騙被害人拿出名下房屋權狀向劉伊?等金主借貸套取現金,錢被歹徒拿走後,被害人只能打民事官司塗銷抵押權,以免房子遭拍賣,劉伊峯同時扮演金主角色,已遭列被告。
土地全飛 提告難追回
在基隆、台中、嘉義等地,也出現類似的不動產詐騙集團,其中遭詐金額最大的,是嘉義一位繼承上億元土地的蔡姓男子,其母親曾在三十多年前投資鴻源集團靈骨塔血本無歸,早年的鴻源投資人名冊疑似被詐騙集團掌握,2019年,有人上門向蔡男宣稱有買家要購買當年的塔位,但蔡當時只有所有權、沒有權狀,因此要蔡男先花錢購買權狀。
蔡男付錢後,對方又宣稱有買主要為家族買下整面牆、共五百多個塔位,勸蔡向其他塔位所有權人買下塔位整合後一次出售,可賺逾2,000萬元,但蔡男現金不夠,即被對方要求拿出名下13筆共價值上億元土地,向金主陳雅音及陳冠偉抵押借款2,300萬元,過程中蔡男還被帶去公證借貸合約。
最後,蔡男貸出的錢全被對方拿走,對方卻說,公司不允許整合塔位出售,因此交易無法完成,只能換成三百多張的醫美會員卡及生前契約。蔡男名下的土地沒了,繳不出1個月40萬元的貸款,土地遭金主過戶,自己的祖厝則面臨法拍,他委請律師在嘉義地院打官司,9月初一審宣判,13筆土地只能拿回6筆,還要背債600萬元,這部分的刑事案件,台中地檢署已偵辦追查逾2年,正在釐清金主陳雅音及陳冠偉是否為共犯。
法院判決 應保障被害
知情人士指出,今年7月檢警破獲天道盟聯正會詐屋借貸集團,查扣多輛賓士車及勞力士名錶,顯見不動產詐騙案嫌犯及金主生活富裕。承辦過這類案件的律師鄧世榮指出,被害人遭騙後等於被榨乾,連律師費都難以負擔;另名律師陳易聰也表示,不動產詐騙案中,金主扮演重要角色,詐騙集團直接拿走金錢,金主再低價拿走不動產,被害人被剝二層皮後,陷入傾家蕩產的困境。
本刊調查,多數被害人告上法院後,因與金主間的借貸合約有經民間公證人公證程序,法官多半認定金主是放款的善意第三人,即便被害人確實遭詐騙,法官還是判被害人敗訴,因此拿不回遭詐的不動產,遭質疑司法無法保障被害人權益。
由於類似的不動產詐騙案愈來愈多,台北地院法官林伊倫及新北地院法官張紫能,近來在判決中已改採較能保障被害人的見解,認定被害人向金主借錢時,雖有在公證人面前公證,但綜觀案情脈絡,被害人是因遭詐騙而被要求向金主借貸並公證,判決被害人與金主間的借貸合約不成立,讓被害人可以塗銷抵押權拿回遭詐的不動產。保障被害人的見解若成為主流,帝寶貴婦林富慧涉入的房屋詐騙案被害人,即有機會討回失去的透天豪宅。
如何防範不動產遭詐
- 向地政單位或上網申辦「地籍異動即時通服務」
- 設定抵押權給家人或銀行,對詐騙集團多設一道關卡
- 先信託給子女等家人
- 定期到國稅局辦「財產總歸戶」資料,檢視有無遭他人冒名過戶
- 向銀行申請安養房貸,以房養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