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世鈺受訪時表示,劉貴富、陳茂榮於2014年間取得天外天公司經營權後,天外天公司即一再主張力新公司所為的拍賣違法,並主張力新公司應賠償天外天公司7.89億元損害,但天外天公司竟在貝門公司於2016年間取代力新公司地位後,將張世鈺價值數億元的股票過戶到貝門公司名下。
2016年9月,在未經股東會或董事會的決議下,天外天公司具狀自認積欠力新公司新臺幣7.86億元債務,又直接撤回起訴,著實讓人懷疑。且天外天公司在營運正常下,在2016年10月間,又因未繳交兆豐銀行47萬元的信託管理費,致使公司價值25億多元資產,於2017年1月全數過戶到貝門公司名下(股東皆陳茂榮家人),更將酒店籌設許可及建築執照起造人名義改為貝門公司,迫使債權人追索無門。
此案爭訟多年,張世鈺希望陳茂榮、劉貴富能懸崖勒馬,走回正道,將屬於天外天公司的資產全部歸還,原屬於出資股東的股票,也一併歸還給所有出資股東,共同面對所有債權人。同時也提醒有意承接此案的投資團隊,陳茂榮、劉貴富手上股權有爭議,切勿讓自己身陷爭議之中,避免受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