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車禍肇逃的洪姓被告現為警友會主任,他去年11月擔任副主任時,開車在下營一處路口擦撞停在路邊的機車騎士,但他卻直接駛離。機車騎士向下營分駐所報案,警方通知車主到案說明,卻衍生讓洪男找人頂替。廉政署南調組調查,涉及偽造文書、故縱人犯等罪嫌,昨天前往麻豆分局搜索,偵查隊長、警備隊長以及多名員警帶回地檢署偵訊。
10名員警到地檢署應訊說明後,其中4名列證人身分,3名員警無保請回,最後裁定偵查隊長10萬元、警備隊隊長8萬元、承辦員警6萬元等3人交保候傳。台南市警局也立刻調整三人職務,吳姓偵查隊長被改調台南市警察局警務正,鄭姓警備隊長改調佳里分局警務員等非主管職務,承辦田姓警員調整服務地區。
麻豆分局指出,分局長林中興也自請處分,後續將再召開考績會追究涉案員警、相關主管人員行政責任。分局也將秉持「毋枉毋縱」立場及「不掩飾、不庇縱、不護短」態度,配合檢廉偵辦,展現端正警察風紀決心以維警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