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男主張,他自2000年12月至去2022年底任職砲訓部,工資(月薪、超時鐘點費及夜間加班費)約5萬元。但砲訓部將他的勞保「以多報少」,明明應投保45800元,單位卻只保42000元級距,長期差額約40多萬元;若再加上勞退、未休假補助金、夜間加班等金額,合計約70多萬元。
砲訓部則稱,梁男於2000年12月起任職,因屬勞退舊制者,無6%勞退金;他的月薪約4萬餘元,已經讓其看過薪資明細。另關於梁男控訴加給、獎金不合理,砲訓部已向上級單位尋求釋疑,依上級的函示結果辦理。台南市政府為雙方進行勞資調解,但最終調解不成破局,全案經台南地方法院審理,判決陳情人敗訴,有判決書可公開查閱。
梁男則出示勞保局的公文,證明主管機關亦認定他的勞保有委屈,因此對砲訓部進行裁罰,官司部分則已經再提出上訴。他認為,國防部編列預算執行各項工作,可是到了單位卻有很多項目未能充份發揮在官兵身上,以至於到了年度會計結算前,常常會出現惡性消化預算的情事發生,這些事對他們這些盡忠職守的人很不公平。
梁男批評,對於勞退基金計算公式,國軍業管人員不審慎研讀法規,更不願認真的學習、改正,甚至還用「師父帶徒弟」的舊版方式來計算勞退年資,結果錯誤百出,官兵弟兄只能吞忍接受。他今天站出來是向體制挑戰,要求合理的基本人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