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掌握,張國煒日前向台北地方法院家事法庭遞狀,指控父親張榮發遺囑執行人柯麗卿、戴錦銓、劉孟芬及吳界源等4位長榮集團老臣失職,未依張榮發生前指示分配遺產,要求法官拔掉4位遺囑執行人,另指派新執行人上任,以利他儘快拿到父親的140億元遺產。
張榮發2016年過世後,留下一封「四子單獨繼承」的遺囑,張國煒於2016年2月、張榮發火化進塔後不久,逕自公布父親遺囑並宣布出任長榮總裁,隨即遭大房三兄弟以股權優勢聯手拔掉,張國煒與3位兄長撕破臉,進行法律攻防戰,其中大房三子張國政2018年對張國煒提出遺囑無效之訴。
張國政除了不同意張國煒獨得遺產,針對遺產總額及海外信託資產與分配比例也有不同意見,先後提出遺囑無效的民事訴訟及稅額行政訴訟,讓張國煒卡住無法立即分產,還加碼提刑事告訴,指控張國煒的母親李玉美,在張榮發生前住院期間,盜領張榮發的存款,以及涉嫌偷竊張榮發收藏的黃金條及人參等寶物,由於這是家屬竊盜案,依法應在6個月內提告,因張國政太晚提告,李玉美已獲不起訴確定。
此外,台北地院家事法庭針對遺囑無效之訴,也於2020年3月16日判張國煒勝訴、遺囑有效,讓張國煒在遺產官司中,取得關鍵勝仗。一審法院認為,張榮發遺產總額約240億餘元,雖然張榮發遺囑指定全由四子張國煒獨得,但因違反《民法》「特留分」的規定,無法由張國煒獨得。
張榮發遺產的「特留分」為120億元,須由全體6名繼承人均分,張國煒則可另單獨多分得120億元,總數共140億元;大房老三張國政隨即上訴,二審4月25日即將宣判,全案還可上訴三審。
張國煒不滿遺囑執行人卻不願讓他拿到應得的140億元,因此要求換人,對此,4名遺囑執行人認為,要官司判決確定或繼承人針對遺產分配有共識才能分配。更換遺囑執行人有二種方式,一是找家族直系長輩舉行親屬會議,改定執行人,但家族中已無長輩可參與親屬會議,張國煒才會決定提告,由法院選任新的遺囑執行人。
星宇航空開航後隨即因疫情而大虧百億,張國煒去年一度與大房三哥合作,由他擔任立榮航空董座,立榮一度要與星宇合併,但去年9月張國煒退出立榮後,應是發現星宇整合立榮的機會已不大,因此祭出法律戰,要求撤換遺囑執行人柯麗卿、戴錦銓、劉孟芬及吳界源4名長榮老臣,希望儘快分配父親張榮發的遺產。只是,張國煒提告欲撤換遺囑執行人,最大的意義是要對外證明自己未來可以分得遺產,但要真正落袋,恐仍有漫長的司法路要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