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國煒7日清晨搭乘捷星航空到成田機場向乘客致歉,受訪時他稱一夜沒睡,都在處理公司事務,當天他也親自駕駛飛機回台。不過根據《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連續24小時內,於備有睡眠設備之航空器,飛航時間不得超過18小時。如飛航時間超過16小時,執勤完畢後,應給予連續22小時以上之休息。未超過16小時,執勤完畢後,應給予連續18小時以上之休息」。
而張國煒在駕駛飛機之前休息時數是否足夠,是否疲勞駕駛,也列入民航局調查範圍。除此之外,民航局已要求星宇航空說明包括飛安面之各項航、機務問題、機組員飛時是否符合規定,以及營運面之航班延誤、取消衍生之各項問題。至於航班延誤、取消損及旅客權益部分,已要求星宇航空立即檢討、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