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立法院針對《環境部組織法》進行三讀,最終確立環保署升格環境部通過,環境部掌理事項包括環境政策與制度之綜合規劃、環境影響評估、環境檢驗測定、空氣品質及水體品質保護等。
環境部除設部長1人外,也將設有政務次長2人,職務比照簡任第14職等;常務次長1人,職務列簡任第14職等。
此外,環境部下轄4個三級行政機關,分別是氣候變遷署、資源循環署、化學物質管理署、環境管理署。氣候變遷署負責規劃與執行溫室氣體減量及氣候變遷調適事項;資源循環署負責規劃與執行廢棄物源頭減量、資源回收與循環利用及清除處理事項;化學物質管理署負責規劃與執行化學物質管理、災害預防及應變事項;至於環境管理署則負責規劃與執行環境管理與執法、土壤及地下水汙染整治事項。
行政院1987年將衛生署環境保護局升格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後,自2011年起就有意推動再升格,2012年時法案一度進入協商,2016至2018年也曾入立法院會期審議,不過最終仍功虧一簣。
所幸2022年5月行政院再度函審《環境部組織法草案》,今年4月立法院先是三讀通過《行政院組織法》條文修正案,本日再度三讀通過《環境部組織法》,歷時12年環保署確定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