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要回顧到今年2月底,香港代表隊當時在各國際體育賽事時,經常發生選手獲獎時播錯國歌,頒獎奏樂竟是〈願榮光歸香港〉。這情況讓港協暨奧委會修訂指引,要求選手若在賽事期間發現國歌播錯或升掛區旗錯誤,須比出「T」字手勢,向主辦單位示意反對,嚴重時還必須離場。
在今年2月28日,於波士尼亞舉辦的世界冰球錦標賽第三級別賽事,又發生同樣事件。港府對此表達強烈不滿,已要求港協暨奧委會展開深入調查。港協在4月4日向冰協發函,通知已啟動「暫停冰協會員資格」程序,並按《組織章程細則》,要求冰協在5月4日前,針對此疏失提交書面解釋、企業管治改善方案;冰協則在5月4日提交上述解釋及方案。
港協15日表示,將在本週四舉行董事局特別會議,就冰協的解釋及方案商討決定,會再向政府提交報告及處理方式。若港協和政府經討論後,認為冰協未有合理解釋,港協則可行使權力,採取最後階段,舉行會員大會,投票決定「暫停冰協會員資格」。
港府也發聲明指出,支持港協暨奧委會的決定,稱一旦冰協被暫停會員資格,會考慮在不影響運動員的前提下,削減對冰協的撥款資助作為懲處。香港文化體育及旅遊局局長則表示,針對「播錯國歌事件」要告一段落,會和港協商討「合適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