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德聖面對遭查封,已委託律師向台北地院表示,當時《賽德克.巴萊》傳出票房逾8億元,他卻沒有分到1毛錢,如今反遭對方追債,他除已向法院聲明異議,也要求查帳,已另向台北地院聲請「選派檢查人」,要對中影國際公司檢查帳目及財產,以利他追回應有的權益。
知情人士指出,去年魏德聖籌拍《台灣三部曲》因疫情及資金等因素停拍,同年11月郭台強由他的鑫鴻公司出示一張雙方合作拍《賽德克.巴萊》電影時,魏在2015年簽下面額4,500萬元的本票,指魏欠債未還,要求將4,500萬元欠債轉為投資《台灣三部曲》的資金,並要求優先分潤等事宜,魏德聖認為他並沒有欠對方錢,予以婉拒。隨後郭台強的鑫鴻公司,即向台北地院聲請本票裁定,以法律行動對魏追債。
台北地院審理認為,魏德聖確實在2015年親筆簽下面額4,500萬元的本票,給郭台強的鑫鴻公司,共同發票人為魏的果子電影公司,司法事務官認定郭台強要求魏德聖欠債還錢有憑有據,在去年12月7日裁准本票執行,郭台強可以據此裁定,向魏德聖追討4,500萬元。
目前他先要求魏償還其中的500萬元,台北地院於今年7月7日裁定全案進行強制執行,對文化部、世新大學、金馬獎執委會、果子電影、米倉影業等10餘單位及導演魏德聖發出強制執行命令(查封令),要求查扣魏的薪資、報酬等所得,不動產的部分,若郭提出聲請,法院也將進行查封及拍賣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