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特在2020年12月到2021年9月間,豪砸414萬1,200元購買虛擬貨幣「藍鑽」,再從遊戲商城中買來製作道具「紫布」,實測了816次,成功機率僅4.412%,遠低於遊戲橘子公司宣稱與韓版一致的10%機率,認為有廣告不實之嫌,因此他根據《消費者保護法》向遊戲橘子求償損失的5倍,共2,070萬6,000元。
對此,遊戲橘子委任律師呂俊杰先前在庭訊時指出,遊戲橘子僅是遊戲代理商,並未擁有調整機率的權限,且關於丁特所爭執的道具「紫布」的製作機率,實際上台版的機率還優於韓版,另外丁特並未指出是看了何廣告而進行消費行為,縱使丁特確實是因他們的廣告而消費,也是以新台幣儲值購買藍鑽,而藍鑽可以在遊戲內的商城購買商品,並不一定要使用在製作「紫布」,而遊戲橘子在丁特儲值時已給予相當價值的藍鑽,因此主張丁特缺乏損害的要件。
另外,遊戲橘子委任律師呂俊杰解釋,丁特所指2019年12月14日遊戲橘子舉辦的座談會中,有人詢問可否公開活動製作、抽卡、合成的機率,當時韓籍Team長雖然表示「台版機率是跟韓國一模一樣的。」但當時遊戲橘子的PM隨即補充:「基本上台版官網就是比照韓版…如果真的想比較的話,其實可以比較台版官網和韓版官網所提出的資訊是否一致」,由此可證明遊戲因活動在地化,遊戲橘子已明確提醒玩家要確認資訊是否一致,座談會內容沒有不實。
士林地院判決理由指出,遊戲橘子在見面會當時,確實有對外宣稱遊戲於包含紫布製作在內的活動製作、抽卡、合成機率等設定均與韓版相同,雖然遊戲橘子稱,說明會沒有對外公開,並非廣告宣傳,但當時還有邀請7名網路直播主參與,也有直播主透過網路在現場即時實況轉播見面會內容,遊戲橘子也並未制止這些人轉播,因此認定該廠見面會已達宣傳遊戲的目的,具有廣告性質。
除此之外,丁特在實測直播的留言區中,許多人說「告了」「太慘了」「138已經超過30的大樣本數 量了…基本上會接近10%」「台灣特別版」「知道為什麼 遊戲公司這麼有錢了嗎」等質疑遊戲紫布製作機率與韓版不符的留言,以及遊戲橘子客服人員在2021年8月30日與丁特就遊戲中紫布制作成功機率進行通話內容,都顯現不少消費者都一致認為紫布制作成功機率應係與韓版一致為10%作前提而為對話或留言,印證遊戲橘子廣告宣傳使一般消費者產生與韓版一致的認知。
士林地院認定,遊戲橘子明知所代理的「天堂M」遊戲,其中有關程式設定的虛擬道具紫布制作成功機率僅有5%左右,卻以不實廣告、公告宣傳其成功機率與韓版之10%一致,致使丁特誤信進行遊戲,因而支出花費261萬3,625元,受有損害,依違反《消保法》為由,判丁特得請求賠償損害額3倍的懲罰性賠償金共計784萬875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