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前消防隊員蔡一郎與妻子黃櫻惠(事發後已離職),2017年帶5歲大的兒子到土城的麥當勞裕民分店(今年5月結束營業)用餐,期間兒子不慎摔傷、右手骨折,雙方賠償金談不攏,蔡姓夫妻竟用消防業務職權,調閱全台麥當勞的消防安檢相關資料,並在賠償申請函中指出,麥當勞全台灣其他分店有多家出現違反消防、建管、都市計畫規定,要求麥當勞總公司賠償7,060萬元,否則就對外公布他們的缺失情況。
麥當勞不久後陸續接獲桃園、台北、新北、屏東、花蓮、台東等地方政府的檢舉函文,蔡姓夫妻還放話要若在當年6月前賠償,可將賠償金降價到6,000萬元,而麥當勞總公司則向桃園市調處提出檢舉。
檢方發動搜索、約談後,發現蔡姓夫妻的電腦有不當查詢消防安檢資料的電磁紀錄,以及勒索麥當勞的文件,桃園地檢依《貪污治罪條例》藉勢、藉端勒索財物未遂等罪起訴2人。
桃園地院一審宣判時,法院認定僅構成恐嚇取財未遂,判處夫妻2人各1年2個月徒刑;案件上訴到二審,由高等法院審理,法院本來希望蔡姓夫妻道歉,但雙方互控完全沒連繫,麥當勞更揭露蔡男傳訊息繼續揚言「不會放棄一切調查作為」,至今沒有悔意,要求重判以免產生模仿效應;蔡姓夫妻則在法庭上打悲情牌,播放兒子受傷後在病床上哭泣的畫面,還反控麥當勞用假證據誣陷他們,主張無罪。
高院審理後,決定撤銷原一審判決,改依《貪污治罪條例》藉勢、藉端勒索財物未遂,重判蔡男6年6月、褫奪公權2年;黃女5年2月、褫奪公權1年;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