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男和張女結婚8年,共同扶養一個兒子,他發現妻子和老朋友林男今年2月重逢後,舊情復燃,不只互傳曖昧訊息,還傳了「想跟你上樓抱抱」「我口水吃一吃,再打一炮」「你都讓我空虛很久沒有…所以我們要來活動一下」「你洗給我看、我就要色色」等情色對話,黃男並在老婆手機看到妻子傳裸胸照片給情郎看,更用「老公」稱呼對方,讓他氣得火冒三丈,覺得受到背叛,憤而提告向他們求償100萬元。
對此,張女辯稱她和林男只是10多年的朋友,他們的對話只是開玩笑,還說她和林男單獨出遊時,沒有拍過合照,也沒有在林男家裡或其他地方發生過關係。另外,她更聲稱自己患有子宮頸上皮細胞病變第三期,還要為孩子的違法行為打官司,壓力很大,而且她和丈夫感情不好,長期吃精神科藥物,指出這些藥物副作用皆有「前行性失憶」、「頭暈嗜睡」等症狀,讓她有時會不清楚自己在說什麼,也會錯把林男當成「老公」,傳給他這類「像我愛你一樣」「我想你哦」等情話。
新竹地方法院審理,勘驗雙方通聯等證據,認定張女洗澡後有傳裸胸的自拍照給林男,當林男認為看不夠索求更多時,還回覆「我不給你看,你已經看得夠多了!」顯示二人之間存有私密性的互動,踰越一般有人交往,甚至對話還涉及「想你抱我做運動」「我如果離婚你會怎麼做」「我也是有需求的…你也是要滿足我的」「我覺得你比較愛我身體」「想一起睡」,認定兩人應該已經發生過關係,所以判兩人須連帶賠償3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