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沃旭能源的「新臺幣250億元永續連結循環企業融資案」,參與的銀行有公股銀行的臺灣銀行、彰化商業銀行、第一商業銀行、華南商業銀行、土地銀行、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合作金庫商業銀行、中國輸出入銀行,以及民營銀行和外商銀行的中國信託商業銀行、法國巴黎銀行台北分行、星展銀行(台灣) 、玉山商業銀行、摩根大通銀行、台新國際商業銀行。
能源局主任秘書翁素真表示,再生能源是很適合金融界投資、參與的標的。
特別值得一提的是,沃旭能源和參與本案之銀行達成協議,將沃旭企業營運的永續減碳措施納入本案關鍵績效指標,確保建置、運維離岸風場的同時兼顧環境友善。
沃旭能源集團財務與資本管理資深副總裁Kasper Kiim Jensen表示:「這項永續連結循環融資案的意義不僅只是表面上的金額,更重要的是彰顯沃旭能源對永續發展的決心。我們很高興獲得外商銀行與本地金融夥伴的支持,包括所有公股行庫在內共有15間銀行參與。沃旭透過企業融資持續推動台灣離岸風電發展,同時承諾採取永續方式建置綠能。」
針對此次融資案,沃旭能源台灣董事長汪欣潔表示:「本次國內外銀行積極參與此案,再次為台灣離岸風電與綠色金融發展劃下重要里程碑。沃旭能源致力引進綠色金融產品,為本地金融市場開拓更多機會,並攜手銀行夥伴打造更強健的離岸風電產業生態系,持續為台灣綠能建置和減碳目標做出貢獻。」
據了解,這項綠色循環融資案由於有沃旭能源母公司Ørsted A/S提供擔保,吸引了外商銀行、本地民營銀行以及全數公股行庫參與並超額認購。其中,臺灣銀行、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及法國巴黎銀行台北分行共同擔任主辦與管理銀行(Mandated Lead Arrangers and Bookrunners, MLAB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