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加坡媒體《獅城新聞》報導,張女控訴與陳姓精神科醫師交往時,自2017年5月起私自給她280顆鎮定劑,都沒有在醫院留下紀錄。法官認定陳男只在2018年5月給了她14顆鎮定劑,這與證據較為相符,於2022年判張思雲敗訴,並要她支付雙方訴訟的律師費新幣25萬(約新台幣575萬)。
張女收到債務扣押令後,用銀行存款還了一部分費用,但陳男仍向法院申請讓她破產。本案將於10月26日開庭。對此,張女表示自己去年才買了一間4房的房子,現在還要還房貸,同時也要負擔13歲兒子的補習費和生活費等開銷,工作收入不夠還律師費,她也擔心破產後無法帶孩子出國。
此外,張女不僅指責陳男未經醫院同意開鎮定劑給她,還指控在2018年5月兩人去布拉格旅行時,發現陳男的手機裡有和另一名王姓外科醫師勾結的對話記錄,訊息中顯示,兩人以看房為藉口,和多名女病患發生不正當性行為,讓她驚覺陳男只是玩弄她。
但是張女在此案也被判敗訴,法官判決張女要賠償王姓醫師。法官表示,兩名醫師遭被告公然指控將女性當作性玩物,專業形象遭毀損,這是一場「得不償失的勝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