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碑林日前才剛修復完成並開放,26日晚間卻遭人潑灑不明液體,文化局隔天(27日)獲報前往勘查,發現62件古碑中,有近8成的石碑表面有不明溶液,造成石碑色差及出現結晶,初步判定碑體未受損。文化局採樣檢測,並通報警方採證偵辦,依文化資產保存法得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50萬元以上至2,000萬元以下不等罰金。
今日文化局公布化驗結果,據正修科技大學文物修復中心藝術修復保存科學研究室報告指出,不明溶液經分析鑑定應為「甘油」。雖初步判斷對石碑不具立即腐蝕性,為求謹慎,已邀集多位專家學者、台南市文資處於本週進行會勘,進一步討論後續清理及修復事宜。
文化局表示,即便鑑定結果呈現石碑並無立即毀損的危險性,但仍強力譴責破壞文物及文化資產的行為,同時也將強化場館及所轄空間的安全管理機制以及巡查強度與頻率。此外,文化局亦補充,大南門公園碑林的成立,有其既存的歷史脈絡,未來要如何強化文物保護機制,以及是否要移置他處收儲典藏,未來將會邀集各領域專家學者,以開放但本於尊重碑林既有歷史脈絡為前提審慎評估。
文化局再次呼籲,不論大小、不論是否已具文資身份,每件文物仍是歷史的見證,亦為台灣人獨一無二的珍貴資產,保護文資不應分你我,期望集眾人之力共同珍惜與守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