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警接獲情資後,指派檢察官組成專案小組調查,發現負責人鍾昇旭選在高價住宅區周邊開設多間「生鮮先生」連鎖生鮮超市,標榜販售商品為國外進口之生鮮,而鍾與黃姓店長知曉超市冷凍庫所存放之地瓜可樂餅、酒甘赤鯛、卡士達鯛魚燒與各類生鮮肉品及火鍋料等食品「實際保存期限不滿1年」。
檢警揭露手法,為牟取不法利益,鍾昇旭與黃姓店長先將各類食品拆封並以透明真空袋分裝,等到上架販售時,再指示店員以店內POS機自行輸出自上架日起算1年為保存期限之標籤,並將標籤貼於包裝上,在3家門市使用相同手法賣予不知情之消費者;或者將已經逾期之商品,冒充成即期品在架上販售。
檢察官於執行當日,指示衛生單位人員行政封存現場查獲之問題產品並協助處理過期商品下架事宜,全案檢察官亦將積極追查,釐清被害消費者人數及詳細不法獲利。
承辦檢察官傳喚涉案5人到案,認為鍾昇旭與黃姓女店長均涉犯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刑法加重詐欺、偽造文書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當庭諭知分別以200萬元、20萬元交保候傳,其餘3名店員則請回。
高雄市衛生局則表示,目前已監督業者進行下架回收商品,以防過期商品流入市面販售,至於退費等機制,也責令業者儘速提供與公告退貨資訊機制,消費者亦可攜帶發票或產品於2月1日至2月29日每日下午1時至4時至生鮮先生文化創始店門市及農十六總店門市受理退貨。
高雄市衛生局強調,業者明知相關食品之真實有效期限,仍做不實效期標示,導致所售食品效期不明,獲得不當利益空間,經評估將按《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8款、第22條第1項及第28條第1項等規定,分別各處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及4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罰鍰併審酌違規情節依法加重處罰。
據了解,鍾昇旭是前立委鍾紹和之子,也是現任市議員鍾易仲的弟弟,不少媒體稱其背景相當硬;目前「生鮮先生」生鮮超市店家臉書、官網皆已經全部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