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搜尋到的資料中,最早一起發生於2012年,當時聲寶中國子公司「天津新寶」受美國奇異公司委託代工製造冰箱,結果該款冰箱在美國一處飛機維修廠意外自燃。
雖然火勢不大,也沒造成人員傷亡,但因煙燻造成許多設備受損,奇異公司與飛機維修廠達成和解後,向聲寶及天津新寶提告求償,美國法院審理後,判決聲寶及天津新寶須賠償305萬美元(約新台幣1億元)。
張小姐獲知此案例後,已將證據提交高等法院,希望二審能翻盤,也在追訴時效到期之前,對聲寶提出民事告訴,求償相關損失800萬元,期盼討回公道。
針對張小姐指控,聲寶公司委任律師許峻鳴代聲寶公司說明如下:
一、上開房屋發生火災之原因,依基隆市政府消防局製作火災原因調查鑑定書之記載,以及證人在法院之證述,已證明火災發生是因張女士使用冰箱之方式不當所導致,並非冰箱本身有任何瑕疵。基隆地方法院於審理後,亦認定冰箱起火致生火災之原因,因張女士就冰箱未為通常之使用,而與聲寶公司就冰箱之製造、設計無關,此有該院111年度基簡字第30號判決書可查。
二、且張女士在訴訟中經法院通知陳報鑑定機構時並未陳報,就是法院通知證人到場作證亦未表示意見而當證人作證完畢後,張女士亦未請求調查其他證據,但卻於法院預備結案前突然請求再送鑑定,且又變更鑑定單位,故遭法院認定為意圖延滯訟或因重大過失逾時提出鑑定請求,有礙訴訟終結,因此予以駁回。
三、再張女士於法院訊問時已表明同意聲寶公司將冰箱運離,且未要求返還;其委任律師亦稱聲寶公司未必要保留冰箱。而聲寶公司認為因該冰箱業經消防拍照存證鑑定完畢,經張女士同意取回,且至訴訟進行至將結案,證人均已訊問完畢時,張女士仍未聲請再鑑定冰箱,故聲寶公司因此認為已無繼續保存之必要,於法有據且合於情理,張女士顯有誤會。
四、綜上,此案事證明確,張女士已提起上訴,目前仍在法院審理中,雙方均理應尊重司法機關之調查審理,惟為釐清事實及悍衛聲寶公司名譽,仍需就此事加以澄清,聲寶公司一向以提供優實之產品為最高目標,請繼續信任支持聲寶公司產品之旨,實感德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