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瑞元今(28日)上午赴立法院進行專案報告並備詢,會前接受媒體訪問,被問及寶林茶室投保國泰產食品及公共意外責任險「已在2023年10月1日到期」時,薛瑞元直指,對於寶林茶室產品責任險未投保違規事項,可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處新台幣3萬至300萬元開罰,並會通知所在地主管機關台北市政府開罰。
媒體詢問,受害者是否會求償無門?薛瑞元坦言「這是個問題」,但可能並非衛福部能處理,需要啟動消費者保護機制,未來也許會有團體訴訟的可能。藍委洪孟楷質詢時關心業者責任險過期,衛福部是否有相關法規要求?薛表示,寶林的責任險到期後沒有續保、也未通知主管機關,會通知地方主管機關進行開罰。
北市府下午召開記者會說明寶林茶室食安風暴,連堂凱針對寶林茶室2張國泰產險保單問題一事指出,法務部今日中午邀請國泰產險、新安東京等單位到府說明,經查寶林去年12月被催繳但仍未繳費,因此保單無效,但法務局人員到場稽查時,寶林還是拿出2張無效的保單證明文件,「這部分相關開罰,衛生局今天會繼續進行。」
連堂凱指出,目前遠東百貨信義A13投保國泰產險,大食代廣場則視投保新安東京產險,已要求2間保險公司在2天內,就本次事故是否在保險承保範圍內,做出對有利於受害者的解釋。連表示,本案已符合重大消費災害事件,故已啟動相關律師協助,若受害家屬有意願提假扣押或法律諮詢,律師費用都會由法務局承擔,相關事情也尊重家屬意願,即刻進行中。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
第13條規定,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類別及規模之食品業者,應投保產品責任保險。
第47條規定第5項規定,違反中央主管機關依第13條所為投保產品責任保險之規定。可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並得命其歇業、停業一定期間、廢止其公司、商業、工廠之全部或部分登記事項,或食品業者之登錄;經廢止登錄者,一年內不得再申請重新登錄。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