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在保障被害學生取得資訊、後續救濟的制度上,也有進展。記者會與會的教育團體、家長團體、兒少代表都認為,這些條文修正,對建構不適任教師處理制度來說,值得肯定,也有其必要。
人本表示,在實際處理的案件中,一名劉姓教師有高達15項包含體罰、在學生額頭上寫白癡或罵學生「無恥」「光頭」「胖子」羞辱、侵害學生受教權等持續發生的違法行為被證實。但教評會調查小組竟錯誤使用比例原則概念,認定劉師連移送教評會審議教學不力不適任都不需要,直接移送考核會處分,輕輕放過。
另陳姓運動教練打三位學生巴掌,被校事會議調查小組以「受害學生未提出造成身心侵害之證明」為由,認定不需解聘。前述調查中發現陳姓教練「捏肚子、拉耳朵、踹肚子、踢屁股」行為,調查小組竟不通報處理。等到家長通報處理後,調查小組竟然只相信陳姓教練說詞,還以家長「在申訴之前都知道(教練違法管教)」「似有默許、不願主張權利之嫌」,並列為不成立體罰之理由。
還有王姓教師會罰學生不准下課、不准喝水、不准上廁所,還會連坐罰體罰,有學生甚至累積到跳繩1500下,主動反映因天氣無法去操場跳繩。王師改要求甲生在教室內開合跳2000下、跑操場9圈。但校事會議調查小組竟然肯認王師利用小組榮譽競賽,拉近學生向心力;甚至認為小組連坐罰中的跳繩、開合跳等體罰,是「教育活動設計」而非體罰,最後還說老師是初犯,不需懲處。
而孫姓教師則是「要求班上學生自打嘴巴100下,並要求部分學生打大力一點」並且「甲生於試卷寫完後將課本拿出,孫師以課本從高處往下揮擊甲生頭部」調查屬實,之後還遭社會局開罰,校事會議調查小組竟然認為無需解聘。這些案例中,孩子都受到嚴重的侵害,從調查到結論,都可以看出目前部分校事會議調查小組極度缺乏專業。但在修法前,這些明顯違法或重大瑕疵的調查報告,都無法可管。
人本指出,調查小組中立性不足,最主要是委員以同校教職員為主,有嚴重身分衝突。目前處理不適任教師的各項會議、不論是調查小組、校事會議、教評會,絕大多數會使同校教職員過半。以至於不適任教師的處理流程、從調查、分流到最終處置,都是由朝夕相處的同事來主導,凸顯制度的不公。
人本說,校事會議調查人才由教育部統一培訓、全員外聘、由主管機關提供3至5倍名單等措施,有機會讓不適任教師處理機制,擺脫人情、人脈的不當影響。對整體教師而言,更是擺脫師師相護的泥淖的正道。這對於提升專業倫理、社會觀感以至於教師尊嚴,都可以帶來莫大的幫助。相信絕大部分教師,並不屑與對兒童施暴的不適任教師為伍,也都希望使社會看見教師群體有能力自清、堅持專業倫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