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太報》報導,衛福部社家署署長簡慧娟指出,衛福部早在2016年就建議廢除博愛座,但與交通部、地方政府、民間團體討論後,最後仍保留博愛座,但共識是修法將博愛座優先乘坐的適用對象,擴大為「有其他實際需要者」。
雖然衛福部已將《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53條第3項中「未提供對號座之大眾運輸工具應設置供『身心障礙者』及『弱婦孺』老優先乘坐之博愛座」的「老弱婦孺」,修改為「有其他實際需要者」,並於2023年9月將修改草案送交立院審查,無奈剛好遇到新舊立委交接、立院屆期不連續被退回。
由於修法牽涉到很多層面,包含需CRPD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無障礙設施環境、交通便利性、機構管理等身障者權益維護面向,還要召集相關單位匯集意見,並徵詢交通部意見盡快將修法草案完成送出。
而根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運輸監理司司長林福山表示,交通部《大眾運輸工具無障礙設施設置辦法》是依衛福部主管的《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53條規範訂定,若屆時母法修正,交通部會尊重衛福部考量積極配合,子法將配合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