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換屋不只要繳房地合一稅,土地增值稅也不少。」34歲的郭小姐在2021年4月以總價1,300萬元買進桃園舊家,隔年8月以1,600萬元賣出後獲利300萬元;同年底,她再以2,820萬元買下板橋新家,其中土地增稅就須繳超過32萬元。
永慶房屋契約部資深經理陳俊宏解釋,土地增值稅的計算,不是依市價或房屋面積大小,而是以土地公告現值總額為判斷基準。若新宅土地公告現值加上出售時已繳納土增稅,超過原出售舊宅土地公告現值,即可退還土增稅,最高退稅額以所繳稅額為限。
以郭小姐為例,她的桃園舊宅土地公告現值為275萬元,出售桃園舊宅需繳納土增稅32萬元,板橋新宅土地公告現值為308萬元,308萬元+32萬元大於275萬元,因此郭小姐繳納的土增稅可退還。
須注意土增稅享退稅的條件是,買賣房子必須為同一人,如果郭小姐賣掉自己名下的房子後,再以配偶名義買入新屋,那麼,土地增值稅無法退稅。此外,新屋5年內也不得移轉、出租或遷出戶籍,配偶間贈與也不能,否則退還的土增稅將會被追討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