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7.02 17:31 臺北時間

無照業者勾結清潔隊員非法代收垃圾 大賺黑心錢遭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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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業者非法代收並處理廢棄物,被依法起訴。(保七總隊提供)
業者非法代收並處理廢棄物,被依法起訴。(保七總隊提供)
台中檢警查出,「恆興企業社」蕭姓負責人與陳姓清潔隊員勾結,非法代收並處理廢棄物,牟取不法利益,總計蕭嫌得手35萬9,550元、陳嫌收賄12萬8,000元,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及《廢棄物清理法》等罪嫌起訴蕭嫌等4人。
本案起於台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執行「非法代收」垃圾掃蕩專案,並勾稽垃圾車GPS行車軌跡及人員出勤異常情形,發現非法業者「恆興企業社」蕭姓負責人勾結陳姓清潔隊員(現已離職),藉由清潔隊員職務之便,委託陳嫌駕駛垃圾車,私運蕭嫌非法代收之廢棄物(生活垃圾及廢傢俱),載運至烏日區焚化爐從中牟取不法利益,隨即通報台中地檢署偵辦。
檢方指揮保安警察第七總隊、廉政署等安慰組成專案小組,深入追查發現,「恆興企業社」及蕭姓負責人未領有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證卻非法代收垃圾,並透過王姓清潔隊隊員(現已離職)仲介陳姓清潔隊隊員,以每車(400至500公斤不等重量)1,000至2,000元不等代價作為賄款,期約陳姓清潔隊員違背職務,協助清運廢棄物。
專案小組於2024年3月間持搜索票執行搜索,查扣貨車2部及自小客車1部,並帶回9人製作筆錄,複訊後裁定蕭姓業者及王姓清潔隊員分別以10萬元及5萬元交保,另針對陳姓清潔隊員向台灣台中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經地院裁定以15萬元交保。
查本案蕭嫌等人非法清運共計141次,陳嫌實際收受賄賂約12萬8,000元,蕭嫌不法利得約35萬9,550元,且陳嫌及蕭嫌均坦承不諱,並繳回犯罪所得,經台灣台中地方檢察署於2024年5月25日偵查終結,將「恆興企業社」蕭姓負責人、邱姓員工、陳姓及王姓清潔隊員等人,以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及《廢棄物清理法》等罪嫌起訴。
保七總隊呼籲,貪污與便民係一線之隔,執行公務應遵守法規,切勿利用職務之權利,予以他人利益;相對賄賂公務員也會觸犯貪污罪,民眾應透過合法管道清運廢棄物,切勿將廢棄物交由非法業者,以免誤觸法網,因小失大。
更新時間|2024.07.02 17:36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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