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向婕與先生杜秉澄去先躲過台中地檢偵辦,去年底再遭高雄地檢署鎖定,最後獲交保,逍遙法外至今年3月,才遭台北地檢署聲押禁見獲准,劉母蔣心慈即透過律師要求共犯林于倫認罪扛責救女兒,此一共犯結構不僅涉及洗錢,還在落網後透過律師串供,已另涉洩密等罪。
知情人士指出,遭控與劉向婕等人洗錢的林于倫接公關行銷案件,為報稅考量,在劉向婕建議下成立東霖公關公司,並與劉向婕的緯泰公司一起辦公司登記;去年2、3月劉向婕與杜秉澄一起來找他,表示他們在做虛擬貨幣買賣,想借林于倫的帳戶使用。
知情人士指出,林于倫當時向劉向婕表示,虛擬貨幣他不懂,如果有風險要先跟他說,劉向婕找來羅盛德向林表示,虛擬貨幣是新興產業,他們有進行確認客戶身分的KYC(Know Your Customer),只要該做的都有做即可;後來因有遭詐騙的款項流入林于倫帳戶,導致帳戶被凍結,林于倫質問劉向婕,劉還當著他的面打165防詐專線,結束後向林說:「這沒問題。」
本刊調查,偵訊時林于倫曾向檢察官提及的KYC,是指金融界為防範洗錢,在開戶或交易時確認客戶身分的程序,通常是請對方提供雙證件、電話等資料進行身分確認,劉向婕與杜秉澄另向林提出從事虛擬幣交易時客戶的身分證影本及聯絡過程等資料,目的就是要讓林相信公司是做正當的虛擬幣交易。
後來劉向婕、杜秉澄及林于倫遭查辦,羅盛德幫他們辯護時提出KYC事證,成功說服檢警人員,認為杜秉澄及劉向婕帳戶雖有詐騙款項流入,但有完整的KYC程序,證明他們不知情,因此在去年底及今年初先後給予杜秉澄等人2次不起訴處分。
後來台北地檢署檢察官陳昭蓉接獲劉向婕等人洗錢案,從扣案手機抽絲剝繭,並比對相關金流、通聯、律見資料後突破案情,認定劉向婕等人涉及替詐騙集團以泰達幣洗錢,將3人羈押禁見,案情才急轉直下。
回應
本刊致電劉彥澧,留言詢問他是否在去年12月4月高雄地檢署偵辦劉向婕等人詐騙洗錢案後,被羅盛德律師要求處理律師費,另羅盛德律師去年2月起就處理此案,他是否知情?劉彥澧回訊息指出,並未被諮詢、索要或支付過任何與劉向婕官司有關的律師費用,亦不知本刊所提劉向婕涉及的另一案為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