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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貪污偽造文書遭判共8年4月 顏寬恒:上訴捍衛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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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針對涉貪等案合計被判8年4月,顏寬恒喊要上訴捍衛清白。(顏寬恒辦公室提供)
針對涉貪等案合計被判8年4月,顏寬恒喊要上訴捍衛清白。(顏寬恒辦公室提供)
國民黨立委顏寬恒涉及詐領助理費、房屋假買賣、竊占國土等案,台中地院審理後,今(26日)依貪污罪判7年10月、偽造文書罪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竊占國土無罪,全案可上訴。對此,顏寬恒發出聲明表示,他身為立委一直秉持清廉、公正、誠信的原則,如今被莫須有的指控,他要捍衛他的清白。
依據檢方起訴書,顏寬恒位於台中市沙鹿區豪宅,涉嫌侵占國有地1,097.14平方公尺,在民國110年選舉期間遭告發後,顏寬恒、建設公司負責人林進福以借款方式,將新台幣4,541萬元借予設計公司負責人張女,張女再以相同金額向顏寬恒與顏妻陳麗凌、顏胞弟顏能賢購買所涉及土地及建物,該部分涉及偽造文書。
對於判決結果,顏寬恒表示,他以沉重的心情,向大家鄭重聲明,有關本案對他的指控,「我感到極度震驚與遺憾,作為一位中華民國的立法委員,我一直以來秉持清廉、公正、誠信的原則,努力為人民服務。」
「然而,現如今卻因為一些莫須有的指控而身陷訴訟紛爭,我必須在此表明我的清白,並強調這些指控的荒謬。」顏寬恒強調,司法應該是公正無私的,應該依照法律和事實來進行審判,而不是受到政治力量的干預和操控。
他進一步說明原委,指林姓助理長期義務協助服務地方,自願無償擔任寬恒地方服務的助理,正好在106年有一名助理離職,所以將林姓助理補進公費助理名單,且其所收到的薪資都在林姓助理的帳戶內原封不動、連提領紀錄都沒有,在地鄉親都知道,「我們服務團隊陣容相當龐大,每月除了公費人員外,我們都必須要自掏腰包倒貼助理費,說我詐領助理費,就是對我莫大的侮辱。」
至於房子買賣,顏寬恒說,「我完全沒有假買賣的動機」,因為選舉而多次被政治操作,住家周邊整天被釘哨騷擾,嚴重影響他的家人包含小孩、太太跟媽媽的生活安全,「為了保護他們,我決定要賣掉這棟房子,無論多便宜我都願意賣。我完全沒有假買賣的動機!」
顏寬恒說,他深信事實終將戰勝謊言、真相終將大白於世、正義終將伸張,儘管當前的困境無比艱難,「但我堅信我的清白和無罪,我會繼續通過法律救濟,堅決捍衛我的名譽和權利。」此外,也要感謝所有支持和相信他的朋友,在這段艱難的時期給予他鼓勵和支持,是讓他堅持下去的最大動力,「我會繼續堅守我的信念,為了國家的發展和人民的福祉,努力奮鬥,絕不退縮。」
對於顏寬恒的一審判決結果,國民黨中央表示,本案判決尚未確定,且當事人對於一審判決,認事及用法皆有違誤,國民黨支持顏委員上訴以捍衛清白,望法院明察,以維法制。至於黨紀處分的部分,依現行黨紀處分規程第20條第1項,待本案判決確定的結果再來處理。
更新時間|2024.07.26 11:35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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