吹哨者尤先生表示,今年4月2日陳情後已等待將近4個月,仍等不到監察院與消防署的調查報告,消防署也從未對吹哨者及知情檢驗員進行訪談。他四處尋求協助,透過民進黨立委對消防署進行質詢,卻也得不到調查結果與調查報告的內容。然而依據《監察院辦理調查案件注意事項》第五條,一般案件應在三個月內提出調查報告,若為重大案件或特殊重大案件的調查期限才會延長半年或一年,但這段時間吹哨者都沒有收到有關調查停止或延長期限的任何通知。
桃園市產業總工會理事吳崇宇表示,吹哨的勞工要擔心的不只是被雇主報復,還要擔心政府機關將我們陳情的資料洩漏給雇主,讓雇主私底下對勞工施壓、吃案。吳崇宇指出,吹哨者是社會公共安全的重要守門員,希望消防署要站在吹哨者這一邊,儘速公開調查報告並進行究責,不要持續拖延或甚至將資料洩漏給消安基金會,私底下施壓把案件隨意結案、息事寧人。
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理事陳弘樺表示,消防對公共安全投入了很多的經費、人力,即使如此仍深感力有未逮。公司內員工發現公司有違反消防規定的情形,謹慎思考後決定將公共安全放在公司利益之上,而提出檢舉,對於惡意對待發現問題的吹哨者就是將公司利益擺在公共安全之上。理事陳弘樺質疑,吹哨者願意站出來,把公共安全擺在個人職涯之前,但是消防署會把誰的利益放在優先順位?
上述團體及尤先生表示,消安基金會對吹哨者的打壓,顯示台灣的法規對吹哨者毫無保護。除了要立法保障吹哨者不被雇主打壓以外,還更需要規範受理揭弊機關要好好保密吹哨者的身份。他們呼籲消防署應儘速公開調查報告,不要放任吹哨者被違法解僱,又枉顧社會大眾的消防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