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張榮發逝世後,其遺囑指定張國煒接長榮集團總裁,並將名下存款、不動產、股票財產全留給他,但張家老三張國政質疑該遺囑不合法,於2018年提起「確認遺囑無效」訴訟。昨(14)日最高法院判決出爐,認定遺囑有效,張國煒勝訴確定。
針對相關情事,今年4月前往台北地檢署,怒告長榮海運董事張國華和柯麗卿的長榮海運股東、律師林文鵬表示:「最高法院針對張榮發總裁遺囑訴訟,判決認定遺囑有效,也就是確認4位遺囑執行人指定張國華為巴拿馬長榮國際PP(常任董事長)及PD(常任董事),違背遺囑。」
林文鵬說:「由此可見,張國華顯非合法的巴拿馬長榮國際PP及PD,有何權利處分巴拿馬長榮國際資產?長榮海運跟不具合法代表人身分的張國華購買巴拿馬長榮國際資產,交易程序明顯違法,不但損害巴拿馬長榮國際及其股東權益,也損害長榮海運及其廣大股東之權益,祈請台北地檢署應嚴予訴追,起訴究責!」
由於林文鵬今年3月曾代表長榮海運小股東出面提告,而他又是長榮張家老四、星宇航空董事長張國煒派駐在立榮航空的董事,被視為是張國煒人馬,如今張榮發遺囑判決有效,接下來,遺囑要如何執行、遺產究竟要如何分配,各方人馬恐怕還有得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