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曉薇對於被控涉及賄賂及施壓行為的指控持否認態度。她解釋,自己前往香港的主要原因是為了幫助97歲的母親購買僅於香港販售的特定藥品。檢廉發現應曉薇在搜索前一天曾持台胞證欲從桃園機場出境至香港,得知遭境管後,又嘗試從台中清泉崗機場飛往香港,但仍被攔下,檢方認為有逃亡風險的疑慮。然而,應曉薇堅稱她並無逃亡意圖,所帶台胞證僅因為香港簽證需求。
檢方指出,應曉薇在推動京華城案過程中,曾多次召開協調會,並對持不同意見的官員進行所謂的「疲勞轟炸」。據悉,應曉薇的辦公室曾因反對意見而對相關幕僚施加壓力,甚至辱罵對方。應曉薇則表示,這些行為只是她對待公務員的問政方式,並否認有辱罵之事,稱自己一直將公務員視為老師,並對他們進行了詳細了解。
此外,應曉薇曾與吳順民和沈慶京等人前往「陶朱隱園」,她對此表示只是參觀或用餐,並無串證的意圖。針對京華城容積率的對話紀錄,她認為僅為討論案情,並非串證。
法院對應曉薇的辯解不予採信,認為她涉嫌受賄及施壓官員的行為違反了貪污治罪條例,罪嫌重大,有逃亡及串證的風險,因此裁定她羈押禁見。這一案件仍在進一步審理中,未來是否會有更多的發展還需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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