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因京華城弊案涉收賄及圖利罪在31日遭檢察官聲請羈押禁見,台北法官認為檢察官針對罪嫌重大釋明不足,2日裁定無保請回,台北地檢署隨即補強事證後抗告,請求高院撤銷讓柯文哲無保請回的裁定。
4日高院認定,柯文哲積極介入京華城案等客觀情狀,柯是否如他主張「相信具專業性且為多數決之都委會決議」,而對本案情節毫無所悉或未曾懷疑,仍有究明必要。高院認為,原審未就檢察官所提出的全部事證予以綜合評價,遽認檢察官未釋明被告犯罪嫌疑重大,尚非妥適。高院認為,檢察官抗告為有理由,發回台北地院。
柯文哲今出庭時,無保請回已遭撤銷,回到8月31日檢察官聲請羈押的狀態,今下午2點開庭時,僅對當天聲押的卷證進行審理,檢察官在聲押失敗後向高院抗告的補充事證與後續蒐證的新事證,未在今天的羈押庭做為證據,以避免對柯文哲形成突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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