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宗憲邀請新北割喉案受害者家屬與會,表達對憲法法庭判決難以接受;尤其,判決指出精神障礙不得判死,且要合議庭法官一致決,讓家屬質疑是否導致未來有心人士在作案前先進行精神鑑定,藉此拿到免死金牌,「能保證這種事不會發生嗎?」
受害者家屬也抨擊,殺人犯已剝奪他人生存權,既然他們不遵守法律,就不該受《憲法》保障,大法官與人權團體,如果跟他們一樣是受害者家屬,再來提加害者人權,「你們永遠不知道我們的痛,每天都睡不好,期盼兒子回來找我,然後又失望,你感受過嗎?」
藍委吳宗憲進一步指出,此次判決埋下3大魔王關卡,欠缺「就審能力,不能判死」、「法官須一致決」、「欠缺受刑能力不能處死」。像是現行法規只針對死刑犯若「心神喪失」,法務部可下令停止執行;但大法官要求只要「精神障礙」,就不能執行死刑,把執行標準又拉更高,根本就是為了執政黨黨綱,無所不用其極地保護殺人犯免於一死,根本就是恣意造法、違背民意,侵害立法權。
他質疑,大法官為了廢死,所設的最後魔王關卡,簡直是把槍決死刑犯權力,交給精神科醫師決定,已違反世界精神醫學會宣言,也等於讓犯下最嚴重殺人情節的死刑定讞殺人犯,獲得最高規則禮遇。
藍委林沛祥認為,大法官對殺人犯,在司法程序上祭出重重保護,反而凸顯出政府對於被害人家屬的保護遠遠不足,法務部、衛福部對於遺屬應有所因應。
藍委黃建賓痛批,大法官說殺人一定要最嚴重才能判死,簡直是讓所有殺人犯在民進黨的廢死黨綱下,想了100種方法教你怎麼殺人不被判死刑。
藍委游顥指出,大法官增加這麼多限制,已實質上廢死,這些死刑犯不僅逃過死刑,10幾年後就可以生活在你我身邊,讓人民如何能住得安心?
吳宗憲說,他將提案修法,將無期徒刑分為三級,新增一級無期徒刑,即終身監禁不得假釋,新增二級無期徒刑,服刑滿40年方得假釋,以及三級無期徒刑,即維持現行制度25年可聲請假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