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輔進表示,不論在什麼場景,只要一眼就看出「有人死亡」情境下,必須照流程走,該報驗的報驗,該送殯儀館的就送殯儀館。不過,該事件的往生者,卻被硬生生的擺成坐輪椅狀,推離陳屍現場,如果用正常法律角度,來解讀這樣的行為,恐涉及「故意加重傷害」的概念。
另外,再從事件的蝴蝶效應來看因果關係,會有如此不幸的結果,恐是包庇、掩飾、無作為,又形成一個「犯罪產業鏈」的結構網。當亡者怒氣、怨恨之氣未散的情境下,相關人等易遭波及,輕者易不順、頻破財、常生病又醫不好;嚴重恐禍延子孫,易長畸形兒或早夭。
高輔進強調,陰陽兩界各有自己的律法及習俗,若陰界越級到陽界,致人於死或受傷,則容易被送到地獄受罰,或處魂飛魄散之極刑。反之,陽界的人自作主張,不按規矩處理大體,或不按規章完善陰間之事,其反噬力道極可能會讓當事者難以想像。
高輔進建議,此一輕生事件,有連坐或相關人等,至少前往亡者靈前真心懺悔、道歉尋求原諒,或可以透過請神明做主,化解怨氣,讓冥冥之中的傷害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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