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27 17:28 臺北時間

反擊陳智菡「不求證」等4點指控 《鏡週刊》:所有不法皆應鳴鼓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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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陳智菡臉書po文指控《鏡週刊》不求證,對此鏡週刊回復了。(本刊資料照)
陳智菡臉書po文指控《鏡週刊》不求證,對此鏡週刊回復了。(本刊資料照)
今(27日)出刊的《鏡週刊》報導〈查8大金庫密帳、新增2300萬賄款 柯文哲弊案不法金額破億元〉,民眾黨立院黨團主任陳智菡在臉書po文,指稱鏡週刊不求證。對此,鏡週刊就陳智菡四點指控一一回應。
陳智菡臉書貼文,指控鏡週刊把「政治獻金 」=「賄款」,還表示民眾黨根本沒有「一千萬政論節目預算」;同時指出自己被柯文哲稱為「比特犬」出去攻擊的報導,是竹竿裝菜刀,最後更以「我合理懷疑,就是因為我罵太凶了,才被下令報復,真的很幼稚欸你們。」
鏡週刊指出,陳智菡不知「政治獻金」=「賄款」是檢廉約談比對相關金流查出,柯文哲被收押就是因收賄罪,已經認罪的沈慶京心腹朱亞虎當庭在檢察官及法官面前,坦承「政治獻金」=「賄款」,期約、收賄都有鐵證。
而針對陳智菡澄清沒有「一千萬政論節目預算」,鏡週刊則表示「相關數字是民眾黨競選總部政治獻金密帳的記載內容」,2023年7-9月台北之音300萬(每月100萬)7/4日付105萬、地方電台預算2566.8萬(120萬五月已付,7/13付690萬),難道是白紙黑字記載的錢被A走了?還是帳目不實?民眾黨只須公布密帳即可印證。
至於陳智菡指控比特犬報導是竹竿裝菜刀,鏡週刊則回應「聽到的不只陳一人,此前也有媒體提及,陳智菡是忘記了,還是害怕想起來?」鏡週刊表示,陳智菡不檢討為何民眾黨有密帳,還好意思說因為自己罵太凶,才被下令報復,「所有不法,皆應鳴鼓攻之」,這是媒體的責任,也是記者與政客不同之處。
更新時間|2024.11.27 17:28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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