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時,現任行政院長、時任財政部長的林全,為解決彰銀呆帳問題,發起增資,吳東亮參與競標,以每股26.12元、總額365億元,取得彰銀特別股,成為彰銀最大股東,從此開啟台新金併購彰銀長達11年的過程。
14年時,彰銀改制為6席董事、3席獨董,過去一向維持「官民共治」的彰銀,出現變化,當時台新金不願接受財致不協調,把官股惹毛,財政部正式槓上台新金。
官股找來擅長操盤經營權戰爭的律師梁懷信,由時任財政部次長吳當傑領軍,簽下券商龍頭元大、兆豐、華南永昌、第一金等其他15家券商收購委託書,在不花一分錢的情況下,成功取得約45%股權比重的委託書,拿下4席董事、兩席獨董。
不甘損失的台新金大動作提出民事訴訟,要求財政部歸還3席董事席位,以及賠償台新金失去彰銀經營權所造成的損失165億元。
耗時兩年多的彰銀經營權案,原定趕在去年11月宣判,台北地院卻以攸關官司勝負的關鍵爭點尚未釐清,要求再開言詞辯論庭,延到今年1月總統大選後,選後,台北地院又再以還有爭議點待釐清,必須再開辯論庭,延到今年4月才宣判。
歷經2度延宕,被親近官股的彰銀董事痛批:「法院根本是為了配合新政府,很明顯是為了配合政治。」
不僅是宣判時程被外界質疑,就連判決內文都令人玩味,台北地院認定財政部沒有違約,不必移轉彰銀經營權和賠償,但判決結果確立台新金仍屬彰銀最大股東期間內,財政部不得妨礙台新金指派代表人當選彰銀過半董事的契約關係,依然存在。
換言之,台北地院判決結果讓台新金和財政部各取所需,雖然台北地院關上台新金求償大門,卻另開一扇窗,只要台新金仍是彰銀最大股東,就有權取得過彰銀過半董事席次,財政部不能妨礙阻撓。
台新金財務長兼發言人林維俊說,過去財政部一直主張和台新金沒有契約關係,經營權也僅限1屆,台北地院這項判決,確立未來財政部不能妨礙台新金取得彰銀經營權,應該算是台新金勝訴。
但財政部也不算輸,親近官股的彰銀董事說,訴訟費用台新金負責較多,況且只要財政部不直接出面徵求股東授權書,改由官股出面,財政部仍有機會繼續拿下彰銀經營權,「接下來一切就要看新政府的態度。」
雖然新政府上任至今,尚未明確對彰銀併購案表態,台新金和財政部也都已提出上訴,隨著現今的政經局勢曖昧,再加上新加坡投資法人透過國際仲裁施壓來看,彰銀明年的董監改選仍有一場激烈搏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