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金管會在上週提到的可轉債坑殺套利一事,相對來說就嚴重許多了。前金管會主委、現任立法委員曾銘宗提到,有的公司沒有發行可轉債需求,卻發行可轉債,透過壓低股價,並利用人頭認購,最後拉高股價出貨。這不僅遊走在法律邊緣,更是直接傷害了小股東的權益。
【達觀股市】金管會新政擋不住可轉債套利
上週提到了這1、2年來頻繁出現的現金減資,其實是大股東在面對政府稅賦、補充保費以及本身企業未來發展性下所做出的應對之策。雖然說大股東在現金減資後,所獲得的好處較多,但小股東也沒什麼損失,更重要的是,這樣的做法,完全符合現行法規。
其實,一些大股東透過可轉債圖謀私利早已行之有年。由於可轉債多採詢價圈購,小股東無法按照持股比例認購,若大股東又刻意壓低轉換價格,小股東的股權比重就會被稀釋得更多,甚至還有可能在大股東刻意壓低股價期間,因為股價大跌而恐慌地將持股殺在低點。
觀察股價變化 洞悉大股東
但這樣的權益損失並不是那麼直觀可理解,所以這個問題在過去很少被攤在陽光下討論,直到去年樂陞案爆發後,才又被拿出來熱議。
目前證期局提出的防弊措施是,加強人頭戶查核與詢價圈購流程,但實務上,大股東透過可轉換公司債資產交換(CBAS),不僅可以達到同樣目的,槓桿效果甚至更大,重要的是這無法在詢價圈購流程中查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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