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釋字第748號解釋宣告《民法》不允許同性結婚的規定違憲,有關機關應在2年內完成相關法律修正或制定。蔡英文總統也要求行政部門後續依照釋憲結果,儘速提出具體法律方案,送交立法院審議,務必要如期完成三讀。
法務部次長陳明堂表示,行政院長林全已指示行政院祕書長陳美伶擔任專案小組的召集人,但目前還沒開會討論過,法務部對於版本不能表示意見,尊重立委協商意見。
行政院性平處代表說,大法官釋憲後,行政院會盡快在釋憲期限提出院版。
行政部門回應引發民進黨立委段宜康不滿,段宜康批評,立法院完成初審已經過了半年,行政院毫無動作,根本不把立法院當一回事,大法官解釋跟立法院完成立法是兩回事,如果按照程序走,立法院早在幾個月前就可以完成立法,他對於行政部門說法感到非常憤怒,建議直接照委員會初審結果做成協商結論。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林昶佐也贊成段宜康的建議。
尤美女詢問行政部門代表,委員會初審通過條文是否符合大法官釋憲的意旨?司法院代表表示,大法官釋字748號揭示要落實人民婚姻平等自由權的保障,但大法官今天不在現場,她不便代為詮釋。
陳明堂說,大法官解釋出來後,外界有不同解讀,初審條文是否與大法官釋字748號相符,法務部還沒逐點檢視,陳美伶主持的會議也還沒開會討論過,一切尊重委員會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