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官查出,2006年蔡正元擔任阿波羅投資公司負責人,協助處理國民黨黨產後,明知阿波羅公司僅是中影公司股權交易的股東名義人,於2006年9月間受領中影公司5.8億餘元減資款時,以信託及投資為名,挪用其中的4.3億餘元。
檢方認為,蔡正元又在2010年7月16日上開信託契約到期後,將上述信託款項匯入阿波羅公司指定帳戶,提出後購買個人不動產、投資股票、外匯及繳納個人信用卡費用,共計將信託款1.3億餘元侵占入己,不法所得共計3.7億餘元。
另外,蔡正元已懷有身孕妻子洪菱霙,也被檢察官認定涉案,約談到案後已被以30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住居,雖然蔡正元向法官說,交易案完全公開透明,沒有隱藏,檢察官認為,蔡正元涉嫌重大,又有海外資產,最近又有赴中國工作計打算,加上仍有證人未到案,有逃亡及串供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蔡正元說,檢方對他的指控,都是他擔任黨職及公職時期的事,都發生在10幾年前,過那麼久才辦,顯然是政治力迫害,對於檢方指他會逃亡,蔡正元說,自己經常出國,每次都有回來,海外資產並非最近才有,赴中國工作的事還沒確定,蔡正元強調,妻子即將生產,檢方卻將他聲押,他無法接受,台北地院今(18日)晚間11時25分裁准。對此,蔡正元的律師魏憶龍表示,這剝奪蔡正元陪伴妻子待產及看小孩出生的權利,將提出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