妹妹陳淑蓮則懷疑,寶泰通運是事後才投保。「出事前一天晚上,他打電話叫我幫2個小孩處理健保加保事宜,我還覺得很奇怪,你們公司沒有勞健保嗎?為什麼小孩要在外面保?」翻開他的勞保投保記錄,日期剛好落在出事前2天,3月4號。「怎麼可能這麼剛好?他(寶泰通運)一定是事後才投保,日期才會落在前一個工作天。」
【過勞司機番外篇】公司未投勞健保沒健康檢查
針對陸客團司機陳俊男過勞死案件,委任律師柯劭臻表示,寶泰通運做為雇主,行徑明顯違法:「第一點,司機是勞動部列管的高危險工作,但雇主沒有要求勞工檢附健康檢查資料,就讓他草草上工了。第二,雇主沒有在他1月到職時就幫他投保勞健保。勞保局資料顯示,公司3月3日才幫他投保,投保金額只有20,009元。」
我們致電寶泰通運負責人陸世秀,她稱忙拒絕訪問,急忙說:「她懷疑就懷疑,我們全部走司法程序。」她同時指責家屬裝可憐,說公司該給的錢都有給。
律師柯劭臻說,寶泰通運不只沒有賠償,還列出一張清單,「包括遊覽車修車費用100萬,停業損失30萬,房屋修繕費用50萬,預估100多萬修車費。後來車主跟我們要300多萬,因為他跟寶泰要不到,才把陳俊男的2個小孩追加同列為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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