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和大火】女房東名下沒房產 聲請假扣押還不遲
時事
發布時間:2017.11.29 04:59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3.09.12 20:26 臺北時間
女房東連秋香除了起火的中和興南路公寓外,另外在永和竹林路、土城延峰街與金城路上還有3處房產,但連女似乎早已脫產,當警方準備向法院聲請扣押連女財產時才發現,連女早將不動產全部登記在丈夫或子女名下,自己名下空空如也,罹難者家屬是否求償無門?法界人士認為,脫產沒有這麼簡單。
律師林富貴指出,該處起火的興南路公寓室內裝修未經過新北市府核准,擅自改變房屋結構來增加出租面積,現任房東連秋香在「應注意而不注意」的過失下,顯然構成《刑法》過失致死罪,最重可判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
起火公寓4樓與5樓頂加各被隔成14間房出租,造成房客逃生不及慘死火窟,房東連秋香(右)被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偵辦。民事部分,林富貴說,連秋香與縱火犯李國輝分別對死者有侵權行為,理當負起賠償責任,包含財物損失與精神損失在內,如這次罹難的警察王志偉無法扶養雙親,法官可依死者身分、年齡、工作等來估算每個人的賠償金額。
其實,連女固定以同1個銀行帳戶向房客收租,民法設定假扣押保全制度來保障債權人的權益,簡單來說,其實9名受害者的親友在檢方起訴前,立即向法院聲請裁定以暫時查封、扣押連秋香不動產與存款的保全程序,確保在冗長的訴訟程序結束後,可以強制執行清償。
更新時間|2023.09.12 20:26 臺北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