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後,郭正亮晚間第3度向本刊表示,經過聯繫確認後,先前說是法務部官員應該也錯了,其實應該是金管會提出,法務部及司法院並未提供資料或協商版本,無論如何將盡速修法來解決問題,不會將犯罪所得歸還被告以確保被害人權益。
郭正亮表示,當初投保中心只送來1個證交法修正案,後來是立委黃國昌詢問,其他金融法規有沒有遇到類似問題。後來金管會回去研究,不久就提出涵蓋銀行法等金融八法修正案。委員會時對此有進行過討論,由於黃國昌提到投信投顧法的特別背信刑度不能降低,後來立委討論時也就該問題決定尊重黃國昌的意見。
郭正亮表示,去年12月27日黨團協商時,他身為主席有先問黃國昌關於銀行法的沒收修法也就是第136條之1,當時黃國昌先說完被害人求償的問題後,他接著說「請大家參閱第7頁。」
郭正亮說,這第7頁後來再確認,應該是金管會提出的投信投顧法的修正案,也包括黃國昌堅持背信罪刑度不能降的內容。郭正亮說,因為顧立雄跟黃國昌都在場,大家都沒意見,所以就通過,他才叫顧立雄不用再宣讀,由於當天沒有辯論,對於修正案內容在朝野協商時就已經達成共識,要送院會時也有問在場所有官員意見,大家都不反對,所以案子才會過關。
郭正亮說,金融八法其實都是金管會提出的,立法過程都經過充分討論,包括金管會、法務部及司法院都派員出席,當初大家都沒意見,如今學界及檢察界反彈,他坦言大家都要共同負責任,既然在沒收運作上面臨問題,顯示立法與實務上有落差,將立刻修法來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