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最嚴重的是,亞太防制洗錢組織11月將派員來台進行評鑑,先前台灣就曾經被點名沒收制度不完善,成為評鑑的大汙點,這次各機關都嚴陣以待。由於犯罪所得流向攸關洗錢防制工作,一旦評鑑沒有過關,台灣可能會被列入高風險名單,未來我國與各國的資金往來都會受到嚴格審查,嚴重衝擊民間經貿往來。
黨團協商亂修法 沒收新制遭架空
法務部從前年大力推動刑法沒收新制,以及陸續修訂洗錢防制法、資恐防制法,原本以為在法制面已經完善,卻沒想到今年1月間,金管會修改的金融八法,竟然將整個沒收新制徹底架空。因為這會嚴重衝擊我國今年洗防評鑑,影響程度是國安層級,這也是為何金管會先發聲明認為修法沒錯以後,法務部罕見地立刻聲明回應,表達將盡速召集金管會及司法院代表來研商補救之道。
據本刊掌握,這次金融修法出錯的提案,是金管會在黨團協商中提出的。金管會高層看到法務部聲明以後,氣氛頗為低迷,認為法務部代表當初在黨團協商中也有同意修法,為何事後出問題就趕快撇清。但據悉,法務部氣氛也同樣低迷,但面對即將到來的洗防評鑑,絕不能再出差錯,所以才不得不果斷地出面發聲明挽救。
這次金融八法修法的後果,恐造成金融案件的犯罪所得被迫發還給被告,是最嚴重的衝擊,也是洗防評鑑將會檢驗的重點。例如一審被沒收40億的樂陞董事長許金龍被控炒股案,或涉嫌掏空幸福人壽的前董座鄧文聰的近2億元犯罪所得或被懷疑是贓物的D1及D3數百億元土地,若不緊急修法彌補,被害人將求償無門,司法正義難以實現。
不法所得逾千億 被告有機會取回
除了樂陞案或幸福人壽案,包括「三盈網」違法吸金判沒收3.1億元、「才霸視訊」吸金判沒收2.2億元、「富味香」違反《證券交易法》背信判沒收1.3億元及鴻海老臣索回扣判沒收1.8億元,都是透過新法,讓這群白領犯罪者面臨司法追查,才得以查扣不法所得。
前年7月,我國《刑法》沒收制度產生重大變革,新法對於犯罪所得,從原本法律規定的「得」沒收,改為「應」沒收,讓院檢雙方都須積極查扣沒收,堪稱我國《刑法》百年來的重大突破,也讓金融罪犯逮後,無法心存僥倖,犯後仍坐擁財富。
不過,今年初,由金管會及投保中心主導的金融八法修法,表面上是想讓潛藏的被害人有權向被告要求賠償,但才上路沒多久的沒收新制,竟在立法院悄悄修法被架空,包括《銀行法》《證交法》《保險法》《信託業法》到《金融控股公司法》無一倖免,以近年偵審中的矚目金融案件來看,估計影響千億元犯罪所得沒收。
沒收新法藏玄機 金融罪犯爽歪歪
由於新法從沒收新制規定「犯罪所得,屬於犯罪行為人者,沒收之」,變成「犯罪所得,除應發還被害人或得請求損害賠償之人外,沒收之。」法條看似合情合理,其實暗藏玄機。
現行的「刑法」沒收制度是「犯罪所得,屬於犯罪行為人者,沒收之;但已實際合法發還被害人者,不予宣告沒收」,即先把查扣的犯罪所得,發還已提告的被害人,剩下的才沒入國庫,而依「刑事訴訟法」473條規定,判決確定「1年內」,潛在的被害人也可向檢察官聲請發還。
偏偏司法實務上,只要判決確定者,對於檢方而言已判決確定,根本無法再另行查扣犯罪所得,這筆錢自然就會發還給被告,結果也演變成法官不用費盡苦心計算被告的犯罪所得沒收,樂歪這群罪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