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央廣企業工會聲明:
本工會在107年4月26日,人評會召開前已函請董事會,副知文化部,要求董事會議處,路董事長回覆工會,已提請董事會審議。因為此次資格不符破格任用弊案,前影視局亦有相同案例,臺方應援懲處前例辦理,其考選小組人員皆為一級主管,是人評會當然委員,應該利益迴避,不該球員兼裁判。沒想到央廣高層竟想設停損點,關起門來私了,以至於3名工會代表以及1名員工代表當場離席表示抗議。這件懲處案才沒有議決,決定維持送交董事會;並不是央廣主任秘書吳瑞文所言,人評會決議不懲處,明顯與事實不符。央廣接受文化部編列預算補助,社會大眾有知的權利,央廣主任祕書吳瑞文接受訪問應當還原事實,不該避重就輕,混淆事實。
另吳瑞文所言,該員是事後才發現該辦法與央廣人員考選及試用注意事項中的「大專學歷以上」相牴觸,但央廣目前為止並沒有訂定「破格進用辦法」,此次任用明顯於法無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