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京京與曾智忠即為例子。2人合謀弒母,被捕後,聲稱父親是撒旦,是幕後殺母的凶手。說詞反覆、離奇,讓她的辯護律師們紛紛主動解任,最後案子轉到黃致豪手上。「曾先生、蔡小姐,他們兩位是少見的,分別受到妄想症、非特定型妄想症,跟思覺失調症的妄想型。」
【死刑辯護人番外篇】被辯護的死刑犯們(下)
精神病患者犯下重大刑案,辯護律師也時常更換,原因是,他們的說詞與態度,常讓為他們辯護的律師,感到不可置信、不可信任,擔心壞了名聲,而選擇放棄辯護。
「當時這個案件是我打的沒有錯,他們溝通過程是非常艱難,因為他們的妄想告訴他們,例如說,美國總統歐巴馬派白宮法律顧問團,要來幫她,那我必須要聽他們的命令,跟歐巴馬的命令等等。又例如說,他們堅持要在法院主張法官收賄,然後我去看那所謂的收賄證據,ㄟ,是他們自己寫的收賄紙條!還自己簽上法官的名字。」
黃致豪能擔任這類刑案的辯護律師,原因來自於他的專業背景橫跨法律與心理學。黃致豪擁有美國紐約大學心理與政治雙學位,東吳法律研究所碩士,現就讀台灣大學心理研究所博士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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