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願意為罪證確鑿的死刑犯辯護?他解釋,辯護律師的職責就是維持司法的公平、正直、誠信,即便辯護的對象,是犯下重大罪刑的殺人犯,也必須保障辯護對象的權益。「這類案件其實是測試一個國家民主化跟基本法治的底線。一個國家怎麼樣對待最底層、最弱勢的那些人,也可以說明這個國家的信念到什麼地方。如果你的法律程序有兩套標準,你對馬英九開庭特別禮遇,你對王景玉開庭特別機歪,那你是不是在說明這個國家對人是用階級來區分?生病的人、做工的人、酒癮的人,他們是可以被踐踏的,他的權利跟其他人不一樣,就像《動物農莊》講的:『人人生而平等,但有些人比其他人更平等。』」
【死刑辯護人番外篇】被辯護的死刑犯們(上)
「你要怎麼評論我,是你的報導自由,但是談案件,我會擔心這些資訊造成影響。」採訪過程中,黃致豪談自己的成長時沒有保留。但一談案件細節,他便將自己切換成演講模式,以學術口吻談論。
生病的人,指的是龔重安、王景玉、蔡京京、翁仁賢。
王景玉自認是四川皇帝,認為自己若要傳宗接代,必須殺死一個女童,於是買刀,於國小旁隨機砍下女童的頭顱。王景玉會有這樣的妄想,來自於罹患思覺失調症。
黃致豪說:「我認為,不管是龔重安、王景玉,他們的背景很多時候可以類型化,例如,他們都來自於社會地位、經濟不佳、知識水準、教育水準都不太好的環境,那這兩點造成日後他們需要援助的時候,欠缺經濟資源,也無法建構『病識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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