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11日)晚間10點,國道3號北向99.3公里發生事故,國道警竹林分隊派遣2輛警車前往處理,並將警車停在路上,擺放交通錐、閃燈等安全警示物品,並有員警持指揮棒指揮車輛行徑。但警方處理完事故後,卻有一台特斯拉S Model 100D轎車高速逼近,在場員警及時閃避,但特斯拉卻撞上前方警車,導致2車嚴重損毀。
警方調查,特斯拉的駕駛酒測值為0,但疑似精神不濟,他供稱從竹林交流道駛上國道後,就啟動自動駕駛功能,因自己上班超時工作,人因此睡著,未注意前方動態,直到撞到警車才猛然驚醒,幸虧未釀成大禍。
根據交通部規範,台灣目前市售電動車,並未全面開放自動駕駛,此功能僅能作為輔助,若駕駛人依賴自動駕駛而發生車禍,肇事責任仍須有駕駛負擔。而特斯拉原廠也表示,會對車輛啟動自動駕駛肇禍進行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