詭異的是,李姓投標者的3,169萬元投標金,疑似是由債權銀行第一銀行百分之百以信用貸款方式支付,與銀行貸款常規不符,台北地院證實,此案的確未依法定程序對外公告,也沒由司法事務官主持開標,台北地院在案發第一時間發現就緊急廢標,鎖住涉案書記官駱俊勳的電腦權限,並扣押投標金3,169萬元。
本刊調查,書記官駱俊勳盜賣法拍屋遭發現後,竟仍執意售屋,因他電腦權限已被鎖,最後是趁同事離開座位時,盜用同事電腦,開出「權利移轉證書」給得標者,台北地院主動將全案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
去年12月20日,北院進行例行法拍,卻突然出現一件未公告的標的,位於台北市大安區四維路的88坪房屋。根據資料,該建物地坪21坪,屋齡40年,是一樓房子,門口有6米巷子,附有2個停車位,鄰近科技大樓捷運站,位於大安國中學區。
本刊調查,這間法拍屋債權人之一是第一銀行,債權金額約7,500萬元,市價約6,000萬元,是相當熱門的法拍物件,原訂去年6月進行第一拍,底價4,800餘萬元,很多人想搶拍,後來卻停拍,早已引起不少關注,卻傳出盜賣案。
北院初步發現,駱俊勳書記官竟然未依法定程序對外公告,也沒由司法事務官主持開標,獨自站上拍賣台,將這戶台北市大安區精華地一戶市值6,000萬元的房屋賣了,還以超低價的3,169萬元,幾乎是市價的一半賣給特定人,北院第一時間查覺後立即深入調查,發現案情不單純,恐有重大弊情,已主動移送法辦,並將駱姓書記官及他的上級司法事務官列丙等考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