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股東會當天,公司派逕自刪除「非公司派陣營」股東的投票權,現場引發糾紛,只見林郭文艷高坐主席台上,與股東隔著至少5層由黑衣人組成的人牆,面對台下各種質疑、批評,全是同一句回應:「我們請下一位股東發言。」
甚至,連金管會的周邊單位投保中心在現場發言,指摘大同公司不能任意、沒有理由地剝奪股東投票權,並要求公司改正時,都落得和其他股東一樣下場──被林郭文艷無視,直接跳下一位,此舉也讓主管機關實在看不下去了。
當天,金管會罕見表達立場,證期局先強調,羅得、競殿、三雅等三家投資公司取得大同10%以上股權,均已依法主動提出申報,接著向媒體放出重話,直言無論市場派申報與否,都不是大同公司可以逕自認定;同理,大同的外資股東當中,是否真有中資背景,也應交由主管機關認定,顯見公司派的做法已影響股東權益,並違反股東行動主義。
金管會周邊單位也火速採取對應措施,請集保中心了解、查核相關股務作業,若大同有違反股務處理準則,將處分公司不得再自辦股務,一旦成真,將成史上第一例;證交所在要求大同召開重大訊息說明會後,也以說明不夠清楚、逕自認定部分股東無表決權等理由,把大同打入全額交割股,甚至強調若沒有改善將無限期全額交割。
7月6日,投保中心召開臨時董監事會,討論大同公司派逕自認定部分股東無表決權,並阻礙股東權益之行使等違法情事,最後認為董事長林郭文艷執行業務有重大違反法令之情事,決議通過對其提起裁判解任訴訟。
投保中心董事長邱欽庭表示,大同股東會當天,投保中心派了6個人前往盯場,「我們心裡真的很感慨,什麼時候證券市場變成這樣,一家公司可以有53%的表決權不讓他行使,到底還有什麼秩序可言?所以隔天早上9點我們投保就開會,不到半小時就有共識要做這件事(指對林郭文艷提告)。」
他更強調:「等到法院確定後,有3年都不能擔任董事,請你們(律師)不要想一些奇奇怪怪的方法維護經營權,否則客戶會被你們害得很慘。……正義或許會來得比較遲,但正義一定會來,只要我們打贏官司那天,從那天開始她(林郭文艷)就會失格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