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書指出,結婚7年的葉姓竹科工程師,在今年1月與前女友曾女重逢,2人舊情復燃並發生性行為,接著葉男又趁妻子回娘家,再度邀曾女至家中,在電梯內就忍不住激情擁吻,回到家後,2人連續激戰5天。
事後被葉妻發現一張購買保險套的發票,葉男這才坦承不敵七年之癢,曾帶前女友返家,表示對方幫自己口交、打手槍,2人數度發生性行為,氣得葉妻向曾女提告求償50萬元。
曾女則稱今年過年曾至葉男家,2人發生性行為,但事前不知葉男已婚,直至離開前葉男才向她坦承已婚身份。曾女表示,姦情曝光後,她已向葉妻道歉,但50萬和解金她無力賠償,自認有錯,但也強調從未想傷害曾妻。
法官認為,曾女進住葉男家中5天,客廳、主臥內又有擺設婚紗照、女性用品,曾女不可能不知道葉男有家室。且葉男也證稱曾女質問:「你老婆呢?這樣你老婆不會發現嗎?」都可證明曾女明知葉男已婚,還與對方發生性行為,破壞他人婚姻,導致葉妻精神痛苦,新竹地院審理,認為葉妻求償50萬元尚屬過高,判「小三」曾女賠葉妻20萬元,全案可上訴。